据介绍,辽宁省确立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在药品采购中的主体地位,以医疗机构需求为导向,实行招采合一。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实行采购目录统一、按规定比例使用基本药物,为推动分级诊疗、双向转诊提供药品供应保障。
为鼓励药品生产企业创新和研发,辽宁省实行新上市药品直接挂网采购。对于临床用量大、采购金额高、多家企业生产的药品,按照单品规药品采购金额由高到低排序,共有469个通用名、600个规格的药品,取天津、吉林、江苏、四川4省现行采购价的平均值与我省现行采购价的低值作为限价,实行双信封公开招标采购。目前招标采购经过企业投报、限价制定、资质审核三个阶段,正在稳步推进中。